家长组织将成学校考核指标
作者:考评办 来源:未知 更新日期:2012-11-29 浏览次数:次
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,北京市就倡议各个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,有一些学校坚持做了下来。2005年,北京市教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,结合学校教育的发展趋势,在《2005―2010年德育工作行动计划》中,倡议各个学校成立班级家长教师协会,沟通学校和家庭,让家长通过组织的形式参与班级教育活动,并通过项目研究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。在这个倡议下,北京市的很多学校不仅建立了班级家长教师协会,而且相应地建立起了年级和校级家长教师协会。截止到2009年底,北京市431所学校建立了家长教师协会组织,其中小学244所,初中124所,高中52所,职高11所,覆盖全市15个区县。家长教师协会组织不同程度地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和管理,保证了家长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建议权的行使,制定了相应的家长参与的管理制度,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校建立现代管理制度的步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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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北京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和家长教师协会的工作将分三步走:第一步,每所学校都要建立校级家长委员会或校级家长教师协会,各个区县至少保证1/3的学校重点进行实践,探索校级家长委员会和家长教师协会的工作职能和运行机制,建立起学校现代管理制度。第二步,根据学校的现状,完善班级――年级――校级层级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,各个区县至少保证80%的学校建立起组织机构。第三步,形成学校和家庭协同教育机制,完善学校现代管理制度,在80%学校都建立家长组织的区县,建立区级家长委员会或家长教师协会。
该负责人还介绍,家长委员会和家长教师协会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必须本着公开、公正和透明的原则,要厘清家长组织与学校的不同职责,防止家长组织职责的泛化倾向。家长组织在运行过程中,除了履行民主参与、监督管理,沟通学校和家庭的职责外,还应着力探索家长教育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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